凌晨三点的一条微博
10月18日凌晨3时许,演员吴越在微博发文,语气少见地激烈:“一觉醒来,谁在利用AI肆意抓人替自己作恶?这位‘花姐’你骗了多少人的钱?请如数奉还!太恶劣!!!”
让吴越深夜发声的,是一个名为“花姐美肤日记”的视频号账号。该账号发布了一段带货视频,以“明星同款、吴越推荐”为卖点,声称吴越为了回馈老粉丝,联合厂家送出福利。视频中的“吴越”有着与她高度相似的面孔和声音,台词也是精心设计的:“这个产品不是他们找我,是我找他们……我都说今天我直接送,闭着眼睛用闭着眼睛囤,孕妇妈妈都能用。”
但吴越本人与这款产品没有任何关系。那段视频是利用AI深度伪造技术合成的,声音和形象都是伪造的。
同一个账号发布的视频中,还出现了前乒乓球奥运冠军邓亚萍的AI合成带货画面,话术和风格与“吴越推荐”如出一辙。邓亚萍团队随后也否认曾授权任何AI商业合作。
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:视频标了“AI生成”
在吴越曝光的截图中,涉事视频下方确实带有一行标注:“作者提示:含AI生成内容”。
标注有了,欺骗却没有被阻止。消费者看到的仍然是一张熟悉的脸、一段听起来像是本人说出来的推荐,而“含AI生成内容”这几个字,在短视频的快速滑动中几乎不会构成有效的警示。北京日报在评论中直接点出了这个漏洞:平台不能“借已标注虚构演绎、AI生成、营销等内容标签,规避网络生态治理相关要求”。标识制度的本意是让消费者知情,但当标识沦为一张“免责贴纸”,它反而可能为虚假内容提供某种形式上的合规掩护。
账号封了,但钱和责任的链条没有闭合
事件发酵后,微信视频号方面迅速作出处置。据微信团队消息,涉事账号已被永久封禁,内容清空不可见。
平台层面的处置看起来干脆,但责任并没有就此终结。涉事化妆品商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相关推广属于“带货达人的自主行为”,品牌方“并未邀请吴越、邓亚萍进行带货推荐”,目前官方合作的推荐官只有杨迪。
这套说辞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,取决于商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审核义务。法学学者、兼职律师吴丹红指出,未经许可利用AI合成他人肖像与声音进行带货,侵害了肖像权和声音权;如果借此虚构代言、诱导消费者下单并骗取财物,达到法定数额,还可能构成诈骗。商家若“未尽审核义务,放任达人使用伪造名人素材推广产品”,同样可能承担连带责任。
换言之,封一个账号容易,但链条上的运营者、商家、MCN机构乃至平台,各自的责任边界仍需要逐一厘清。

不止吴越:AI“偷脸”已经形成一条低成本灰产
吴越的遭遇并非孤例。演员温峥嵘此前曾自曝刷到AI盗播自己的直播间,进入直播间质问“你是温峥嵘我是谁”,结果被对方瞬间拉黑禁言。更早之前,靳东、导演饺子,甚至全红婵的家人,都曾被高仿号用于带货。
驱动这条灰产的核心变量是成本。据媒体调查,在部分电商平台上,“明星换脸”已经明码标价:普通精度半分钟视频报价仅75元,一分钟150元;即便要求更高的“真人感”还原,一分钟也不过700至1000元。几十元到几百元的投入,对应的是借助明星信誉可能带来的可观带货收益。造假成本与潜在收益之间的巨大落差,是这类内容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。
与此同时,监管框架正在收紧。2026年2月起施行的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已将数字人主播等AI生成内容纳入监管,要求使用AI生成人物图像、视频从事直播电商的,必须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。2026年9月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审理意见,明确“利用人工智能‘仿冒名人带货’且构成欺诈,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,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”。司法和监管的信号是清晰的,但从规则落地到灰产链条真正被切断,中间仍有大量执行层面的空白需要填补。
(智算芯能前沿网综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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